网上答疑
产品质量创新贡献奖常见问题答疑
你们举办评奖活动合法吗?依据什么评奖?
答: 我中心举办的产品质量创新贡献奖工作是经北京市科委和国家科技部批准(登记证编号:京科奖社证字第11号),准予我中心进行产品质量创新贡献奖的评奖活动。我中心的产品质量创新贡献奖项目是全北京市为数不多的被政府部门批准合法开展且拥有设奖登记证书的奖项。产品质量创新贡献奖的评奖主要依据《北京市产品评价中心产品质量创新贡献奖奖励办法》开展,我们中心在设立产品质量创新贡献奖及启动评奖工作之前,相关材料都会在市科委进行审查备案。
你们评产品质量创新贡献奖的目的是什么?
答: 评奖目的:为鼓励不断进行产品质量创新发展的组织与个人,奖励在产品技术、质量管理、质量改进、过程控制、安全与环境、节能减排等方面创新卓著并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或个人,提高企业自主创新和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能力。
你们评的奖项有什么权威?科委认可吗?
答: 首先,我中心开展的产品质量创新贡献奖工作是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和国家科技部批准设立,自然是被科委认可的。另外,北京市产品评价中心是依法设立的第三方综合性产品评价机构,由我中心具体负责产品质量创新贡献奖的评奖工作,相信该奖项被社会认可的程度是不言而寓的。再者,有无权威不是任何机构或任何人随意认定的,需要社会和企业的认可,所以产品质量创新贡献奖的权威我们不做自我评价,应由企业去感受或公正的第三方去评定。
进入了公示名单的项目,是不是等于已经获得了该奖项?
答: 不对。按照评奖工作的程序,进入公示期仅仅是完成了评奖工作流程的一半,缺少任何一个环节都可能造成评奖失败。如果在公示期间有人(机构)对公示企业提出异议,产品质量创新贡献奖励工作办公室将根据提出的异议情况,组织专家对有异议的企业进行再次审核,消除异议后方可列入表彰建议名单内,如经查证确有问题且不能解决的,将取消其表彰资格。所以有的企业看到自己单位申报的项目被列入公示名单后即宣布获奖,是不正确的。只有列入产品质量创新贡献奖励工作办公室发布表彰决定的名单,才能作为最终获奖结果对外宣布。
你们评奖的过程是完全免费的吗?
答: 对,为保证评奖的公正公平,产品质量创新贡献奖的评奖过程完全免费。评奖过程包括:启动评奖→组织申报→专家评审→结果公示→发布表彰决定。在评奖过程中,产品质量创新贡献奖励工作办公室及相关工作人员不接受任何申奖企业的赞助、宴请和企业出资安排的外出旅游,娱乐活动等。
你们评奖后还组织其它宣传推广获奖企业的活动吗?
答: 可根据企业要求组织。为了进一步推广宣传获奖企业和获奖项目,在评奖结束后,我们可以根据不同企业需求组织不同的服务活动,如召开表彰大会、为企业举办专场新闻发布会、组织成果展示、组织新技术新产品推广、组织经验交流会、组织专家讲解政策专题报告会、组织媒体宣传等等,这些活动的举办一是与评奖过程无关,二是完全根据企业自愿,三是符合企业自身发展需要。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与。
你们对评奖结果的表彰奖励除了精神奖励,还有其他方面的吗?
答: 产品质量创新贡献奖的奖励采取精神和物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奖励。除荣誉奖励外,产品质量创新贡献奖励工作办公室还对获奖的先进人物给予部分物质奖励。每年中心在评奖和奖励方面都计划投入一定的资金。该奖项重点在于鼓励科技工作者继续勇于探索,顽强拼搏,大力推进自主创新,为创建“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做出更大贡献。
你们评奖的结果可以向上级继续推荐吗?
答: 可以。对于我中心评选出的优秀创新奖项目,我们有义务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参加更高一级的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工作,但需要说明一点,不是所有参加我们评奖的项目都要向上推荐,我们的推荐工作将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