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产品评价中心频繁收到获奖企业来电来函,询问有关《“2011年北京市产品质量创新成果奖”荣誉展示活动的通知》,要求各获奖企业做广告宣传的事宜。现郑重声明如下:
一、北京市产品评价中心目前未同意任何组织或联合任何机构利用评奖结果开展推广宣传活动。
二、社会上私自以我单位名义开展的活动跟北京市产品评价中心无任何关系。未经我单位书面授权开展的活动,企业参与及出现问题责任由企业自行负担。
三、北京市产品评价中心如组织获奖企业的后期宣传推广活动,将会由本中心发文通知各企业,并且任何活动也将本着企业自愿参与的原则进行。
四、北京市产品评价中心对侵害自身权益的行为,将采取适当措施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
在此,北京市产品评价中心对社会各界,尤其是企业界多年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表示最真诚地谢意!
北京市产品评价中心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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