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中心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民主化,不断提升中心在产品评价领域的影响力与工作效能,推动企业素质的提高与进步,特制定中心理事与常务理事的当选条件。
一、当选中心理事应具备如下条件:
1、是本中心会员,拥护本中心业务章程并支持中心工作。
2、遵守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与规章,坚持诚信经营,安全生产、文明服务、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提供安全、优质的商品服务。
3、企业管理规范,有完善的规章制度,能够以人为本加强职工队伍建设,有较好的企业凝聚力。
4、在领域内有一定影响力、有一定代表性。
5、理事人选由其所在单位推荐,获得本中心授予相关荣誉称号或经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有代表性的企业或个人也可当选。职务不低于部门经理,人品优秀、能力较强,有一定的经验。人员发生变化时,及时调整并通报中心。
二、当选中心常务理事应具备如下条件:
1、是本中心会员,拥护本中心业务章程并积极支持、参与中心工作。
2、遵守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与规章,坚持诚信经营,安全生产、文明服务、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提供安全、优质的商品服务。
3、企业管理规范,基本规章制度健全,能够以人为本加强职工队伍建设,职工队伍稳定,有较强的企业凝聚力和特色企业文化建设。
4、是领域内的骨干企业,在行业中有较大影响力和突出代表性。
5、有一定的政策水平、理论水平和社会责任感,能够依法反映行业和企业的诉求,能够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有较强的参事、议事能力。
6、常务理事人选由其所在企业推荐,获得国家部委、省市级党政机关以上单位授予在评优创先、安全生产、文明服务、精神文明建设方面荣誉称号的企业、个人或经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有代表性的企业也可当选。职务不低于部门经理,人品优秀、能力较强,有一定的经验。人员发生变化时,及时调整并通报中心。 |